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28-365365体育在线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这里,我想着重讲一下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问题。

  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如果放弃了这种领导,就谈不上执政地位。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军队,都必须接受党的领导,任何削弱、淡化党的领导的想法和做法,都是错误的。当然,党同政权机关的性质不同,职能不同,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也不同,党不能代替人大行使国家权力。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要通过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等来实现。要善于把党的有关国家重大事务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因此,如何在保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首先,加强党的领导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一致的。党对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最本质的内容就是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国家政权,党还要领导和支持政权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实现人民的意志。这样做,不是削弱了党的领导,而是加强了党的领导。

  其次,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各级党组织都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重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作用。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地方也应如此。我们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人事任免权。各级党组织推荐需经人大选举、任免的干部时,要重视人大的意见。推荐的人选确定之后,人大党组应努力做好工作,使党的决定得到实现,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对于由人大选举、决定的政府组成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党组的汇报,讨论、研究人大的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人大党组要建立和健全向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工作中贯彻落实。

  再次,各级党组织,包括人大党组,都要遵守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以及宪法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规定。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就是遵从人民的意志,服从党的领导。所有的党组织、党员尤其是负责干部的言行,都不得同宪法、法律相抵触。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

  《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90年3月18日),《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第942-944页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体现人民利益的,应该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律形式,把党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支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1991年7月1日),《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册第1642页

  我们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组织领导。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就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通过党组织的活动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在党中央举行的法制讲座开始前的讲话》(1994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1994年12月11日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是我国政权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阔步前进中的中国与世界》(1995年7月13日),《人民日报》1995年7月14日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1997年9月12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31页

  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统一的。一切工作、一切战线,任何时候都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这是一个根本的原则。

  《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7年12月25日),《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第163页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绝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以为发扬民主、强调法制就不需要党的领导,这是错误的。同时,各级党委要学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各级领导同志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在学习邓小平理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8年7月17日),《论党的建设》第293页

  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为了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

  《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1年4月2日)《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302-303页

  要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既保证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又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党委要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机制,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领导,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的党组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依法进行职责范围的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定。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工作部署。

  《在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年7月1日),《人民日报》2001年7月2日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党委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大事,支持各方独立负责、步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的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2002年11月8日),《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编

  2003年6月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