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督查报告

28-365365体育在线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201515日在九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督查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201411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督查组对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议意见第一条“营造全社会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的落实情况

一是广泛宣传职业教育。依托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真正形成“重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唯能力”的共识。以职教招生为切入点,以职业学校为主体,印制职教宣传册,深入县、乡、村及学生家庭开展职教宣传,让广大家长和学生认识到读职业学校,政策有优惠,就业有保障,升学有希望;以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为示范,采取报告会、宣讲会、参观学习等形式,大力宣传全市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二是高度重视职教发展。为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组织教育、财政等七个职能部门赴九江职大、市职业技术学院、市科技中专等职业院校和南昌市有关院校开展职业教育发展专题调研,借鉴和探讨全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推动各部门共同重视支持职业教育。

二、关于审议意见第二条“进一步落实职业教育投入政策”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通过了《九江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管理办法》,进一步重申和明确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各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并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好城市教育费附加30%用于职业教育政策。市政府制定了2014年市本级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分配方案,今年市本级城市教育费附加财政预算为3000万元,可用财力为2460万元,按30%用于职业教育为73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实训建设和技能竞赛;省财政返还2013年地方教育附加市本级8042万元,已确定其中30%(即2412.6万元)用于职业教育。

三、关于审议意见第三条“切实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落实情况

2014年,全市招聘引进职教专业教师29名,共选派63名职教专业教师免费参加专业培训,其中国培 23 名、省培 33名。争取省财政特聘兼职教师补助名额44个,补助资金6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职业学校从企业聘请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任教。市政府还将按照916日召开的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430号),结合我市实际,出台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新政策,拟支持职业学校划出编制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于聘请校外专业教师兼职教学,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优化教师队伍素质。

四、关于审议意见第四条“坚持服务经济、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校企对接评价。把职业学校对接本地工业园区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每年对各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评估。二是引导科学设置专业。要求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必须提交市场需求调查报告和企业专家论证报告,提供本地可对接企业的名单,以此引导职业学校围绕服务我市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2014年我市6所职业学校调整专业设置均按此要求进行。三是扶持学校特色发展。目前已研究确定了九江科技中专特色办学规划,支持九江科技中专与九江汽车工业园、九江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开展合作办学,加快学校特色发展步伐。

五、关于审议意见第五条“制定措施,加强管理,形成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的落实情况

2014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确定职普比为3862,比去年提高3个百分点,为职业学校招生增加了1533名计划。对普通高中择校实行了更严格的监管,限制重点高中扩容增量,为职业教育发展预留空间。对职业学校招生简章进行严格审查,并加强了对职业学校招生违规行为的查处。2014年全市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12072人,实际招生数超过计划数。

六、关于审议意见第六条“进一步加大对民办职业学校的扶持力度”的落实情况

在职业教育项目申报、特聘兼职教师资金扶持、国家、省级师资培训、教师职称评定等各方面给予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支持2所民办职业学校(九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庐山西海艺术学校)申报江西省达标学校,并通过了省教育厅的认定,我市民办达标职业教育学校数量已占全省20%。目前,已安排9个特聘兼职教师名额给6所民办职业学校,补助资金13.5万元;大力支持民办九江理工职业技术学校申报设立高职院校。

通过督查,督查组认为,市政府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逐条回应,逐项落实,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督查组成员表示满意。同时督查组建议,要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秩序,坚持走校企对接、合作办学的道路,服务当地经济发展。